根据《湖北小微企业发展研究科研资助办法》(小微[2016]1号),校内外课题负责人向本基地申报后期资助。
条件:成果单位为“湖北小微企业发展研究中心”(不论排序);研究内容为小微企业(含家庭农场、生态旅游农庄等等);发表出版时间为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
申请者需要提供原件(论文看后当面返还)和PDF格式电子文档(包括封面、目录、正文和封底、立项文件),专著需提交1本原件存档。
截止时间:2017年1月31日。
湖北小微企业发展研究中心
二O一六年十二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