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经验

2018年3月各地中小企业扶持政策措施汇总
2018-04-12 10:04   中国中小企业信息网

天津:小微企业及亏损企业可降低或缓缴公积金

为全面提升住房公积金管理水平,天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推出六项服务措施,为企业家创业发展提供优质服务。

一是支持创业发展,减轻企业负担。按照“护幼、助困”的原则,新设立企业在创业期前三年及小微企业可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企业因经营困难等原因造成亏损的,可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或者缓缴住房公积金。

二是简化业务流程,压缩办事时限。落实“马上就办”,企业办理住房公积金登记、缴存、账务查询等各项业务均即到即办。新设立企业设立住房公积金账户的,无需提供任何证明文件,可凭社会信用代码直接办理相关手续。企业因上市需开具《住房公积金缴存证明》的,办理时限由原来的七个工作日缩短为“当天办结”。

三是推广网上业务,提升服务体验。企业可通过“住房公积金网上业务系统”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账户封存、单位信息变更登记等各项业务,实现“足不出户”办理住房公积金业务。网上系统同时为企业提供住房公积金记账服务,方便企业及时查询相关信息。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在各营业大厅增设自助设备,丰富自助业务品种,打造“智慧柜台”,方便企业办理各项业务。

四是支持协同发展,鼓励特色服务。积极服务“京津冀”协同发展,企业整建制迁移的,对接全国住房公积金转移接续平台为企业职工办理账户转移手续。转入职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其在原就业地缴存的住房公积金与本市缴存的住房公积金连续计算。各区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根据区域企业特点,开展集中业务上门办理、专题业务培训等特色业务服务,满足企业实际需求。

五是建设信用体系,助力诚信经营。积极配合“大部门”综合执法改革,按照本市“双随机、一公开”统一部署开展执法工作。积极转变职能,加强对企业的住房公积金法律服务,及时宣传相关政策,引导、帮助企业依法开展经营活动。建立企业住房公积金信用档案和“黑红名单”,以“信用天津”网站等信用平台为依托,及时输送信用信息,积极参与对企业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

六是建立常态联系,构建亲清关系。以“双万双服促发展”企业为重点,开展“住房公积金进企业”活动,通过上门走访,了解企业需求,提供政策宣传及业务办理服务,对于新设立的企业开展上门服务或预约服务,协助企业快速办理住房公积金业务。建立住房公积金网上交流平台,及时为企业推送住房公积金政策业务信息,解答企业线上咨询,开办“住房公积金网络培训班”等。

海南省出台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认定暂行管理办法

为贯彻落实《中小企业促进法》以及国务院、海南省政府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措施,引导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不断提高聚集服务资源的能力、完善服务功能,促进中小企业创业创新发展,海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制定出台了《海南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认定管理办法(暂行)》。

示范平台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及从事相关服务的资质或能力。运营一年以上,资产总额不低于100万元,财务收支状况良好,经营规范,具有良好的发展前景和可持续发展能力的中小企业服务机构、社会中介机构、技术服务机构、科研院所,以及基于互联网等面向中小企业提供创业创新服务的企业。同时,主要为省内中小企业提供服务。

此外,要有固定的经营服务场所和必要的服务设施、仪器设备等;有组织带动社会服务资源的能力,集聚服务机构3家以上;有健全的管理制度、明确的发展规划和年度服务目标和健全的管理团队和人才队伍。

山东中小企业动能转换可获财税支持

山东省中小企业局在济南召开全省中小企业新旧动能转换政策宣贯大会,推进中小企业由高速增长向高质量发展转变。

山东省设立的6000亿规模的新旧动能基金将重点支持“四新”项目、五大新兴产业、符合国家“一带一路”发展战略项目以及基础设施建设。中小企业涉及新旧动能转换的项目将得到财政支持和税收优惠。其中高端装备制造、新兴产业和消费品产业重点领域企业技术改造项目贷款给予50%的财政贴息;对工业机器人用量大的汽车、机械、电子、家电、医药等行业和劳动强度大的轻工、纺织、食品、半导体、建材等行业企业购置的机器人和智能化制造系统,按企业购置款的5%-10%给予奖励,单个企业最高奖励200万元;对能源资源管理最优化、能源资源利用最高效的“领跑者”产品给予50-100万元一次性奖励;对新评选认定的瞪羚企业给予一次性奖励50万元等等。

陕西省对科技型中小企业进行评价并纳入财税补贴范围

陕西省科技厅公布了2018年第一批科技型中小企业名单,703家企业入库。按照《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支持实体经济发展若干财税实施措施的意见》文件,这些科技型中小企业可以享受税前加计扣除税收优惠政策和政府20万元至40万元财政补贴。这是陕西省首次对科技型中小企业进行评价并纳入财税补贴范围。

在财政扶持方面,符合条件的科技型中小企业将获得20万元-40万元无偿支持;对首次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的,给予20万元一次性奖励。同时,将符合条件的科技型中小企业纳入陕西省高新技术企业重点培育对象,在科技立项、创业孵化、成果转化等方面给予优先支持。

在税收优惠方面,入库的科技型中小企业,同时符合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相关条件的,可在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年度按照财税〔2017〕34号文件规定,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在2017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期间,再按照实际发生额的75%在税前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在上述期间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175%在税前摊销。

第一批入库的科技型中小企业的报税工作将于5月30日完成,根据报税情况确定减税细则,后续的评价工作将不限批次,依托评价工作系统,常年受理,集中确认公示。

山东:力争用3-5年时间全省中小企业突破400万户

3月15日,山东省中小企业局在济南召开全省中小企业新旧动能转换政策宣贯大会,系统培训中小企业新旧动能转换重大政策措施和新修订的《中小企业促进法》,全力推进中小企业由高速增长向高质量发展转变。

近年来,山东省中小企业数量快速增长,截至2017年底,中小企业户数达到225万户,三年翻了一番。但在产业层次、机构、竞争力等方面,与广东江苏浙江等先进省份还有不小差距,亟需破解过度依赖低端产业、自然资源、低端劳动力、传统市场、传统经营模式的发展方式,转向更多依靠科技、专利、数据、网络、人工智能等文明资源,转向高端、前沿、高品质和服务产业,转向高素质人才、创新团队和优秀企业经营者群体,转向满足新需求、个性化定制等现代市场,转向网络经济、平台经济、共享经济等新业态新模式。

加快中小企业新旧动能转换,既要政府推动,又要创造良好产业发展环境,但最关键是要抓好企业这个中心,抓好人才这个关键,抓好现代生产方式这个竞争手段。培育新动能、发展新经济,企业是主体、是核心,政府是营养师、助产士,只有立足企业(项目)这个载体,才能有持久的创新力和发展力,才能使新动能扎下根、不断成长。既要通过改革进一步释放现有企业活力,又要创造环境和条件,催生更多的市场主体。通过补齐高端产业、产业生态、新型企业、民营企业、智能制造、公共服务方面短板,不断提高企业追踪科技创新和市场需求的能力,提升向高端前沿产业进取的自觉,增强依靠科技进步发展的内生动力。

山东省新旧动能转换重大项目库将按照“新、好、大、实”的标准筛选入库项目,重点布局“12+1”方向,即: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装备制造、新能源、新材料、现代海洋、生物医药、医养健康、高端化工、现代高效农业、文化旅游、双创平台、现代物流行业和基础设施建设。山东省设立的6000亿规模的新旧动能基金将重点支持“四新”项目、五大新兴产业、符合国家“一带一路”发展战略项目以及基础设施建设。

为加快新旧动能转换,山东省从工业转型升级、能源节约、企校合作、中小企业发展平台、商贸流通、产融合作、政府采购等方面制定了一揽子财政扶持政策,以及支持科技创新、企业融资、人才支撑的税收优惠政策,为企业创新发展增加助力。比如,对高端装备制造、新兴产业和消费品产业重点领域企业技术改造项目贷款给予50%的财政贴息;对工业机器人用量大的汽车、机械、电子、家电、医药等行业和劳动强度大的轻工、纺织、食品、半导体、建材等行业企业购置的机器人和智能化制造系统,按企业购置款的5%-10%给予奖励,单个企业最高奖励200万元;对能源资源管理最优化、能源资源利用最高效的“领跑者”产品给予50-100万元一次性奖励;对新评选认定的瞪羚企业给予一次性奖励50万元等等。

为贯彻山东省委、省政府加快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部署要求,山东省中小企业局制定了全省中小企业新旧动能转换推进工作意见,成立了中小企业新旧动能转换推进工作领导小组,将在推进创新驱动发展、提升优势产业集群、引导专精特新发展、培育高成长性中小企业、应用数字化智能化、加快“四新”经济规模化、完善公共服务体系、营造良好发展环境等方面采取针对性措施,到2020年,省级“专精特新”企业达到5000家、“一企一技术”研发中心和创新企业达到3000家,新培育“瞪羚”企业500家、“隐形冠军”企业500家,年营业收入过500亿元的产业集群达到100个,力争通过3-5年的努力,全省中小企业突破400万户。

重庆市中小企业局牵头出台新政策助推全市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

重庆市中小企业局牵头出台了《关于进一步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政策措施》,聚焦企业需求,坚持“市场主导、政府助推、补齐短板、注重绩效”原则,分别从助推企业成长、促进企业融资、支持创业创新、加强公共服务、强化评价激励等5个方面提出20条措施精准施策,实施中小企业“万千百十”五年成长梯次培育计划:即通过五年持续培育,全市新增“四上”企业10000户以上,“专精特新”企业1000户以上,“小巨人”企业100户以上,“隐形冠军”企业50户以上,通过“夯塔基、壮塔身、强塔尖”重点培育,助推中小微企业高质量发展,引领企业做优做强。

上海市出台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新规

为了更好地促进本市中小企业的发展,上海市出台了最新的《上海市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办法》规定了对于符合条件的中小企业的专项资金发放将采取贷款贴息、无偿资助、奖励、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安排使用。每个项目贷款贴息、无偿资助、奖励的额度最高不超过300万元。同时,专项资金应当严格按照规定的用途使用,不得擅自挤占、截留和挪用。对经审计发现虚报瞒报有关情况、骗取专项资金的,将追回全部已拨付的专项资金,取消该单位三年内申报专项资金项目的资格,并依法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上海市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是市政府为了贯彻落实国家和本市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有关政策而设立的用于支持本市中小企业发展、改善中小企业发展环境的专项补助性资金。专项资金的主要使用范围为培育“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支持“新技术、新产业、新模式、新业态”中小企业发展;完善中小企业服务体系,支持为中小企业特别是小型微型企业提供科技服务、商贸服务、综合性服务等;改善中小企业融资环境,支持中小企业融资;促进国际合作,支持中小企业开拓国际市场,开展国际合作交流;与国家相关扶持资金配套使用;其他经市政府批准需要扶持的项目。

按照《办法》,专项资金采取贷款贴息、无偿资助、奖励、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安排使用。贴息额度按照项目贷款额度及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贷款利率确定。每个项目的贴息期限不超过2年,贴息额度最多不超过300万元。资助额度不超过项目总投入的30%,每个项目的资助额度最高不超过300万元。每个项目的奖励额度最高不超过300万元。政府购买服务时,资金额度按照项目合同金额确定;符合有关招投标规定的,应当按照规定进行招投标。专项资金应当严格执行财政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单独核算,专款专用,并按照国家有关财务规定进行相应的会计核算,严禁超范围、超标准开支。

相关部门对专项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对项目完成情况、预算执行情况、资金使用效果、资金管理情况等进行监督和追踪问效。专项资金应当严格按照规定的用途使用,不得擅自挤占、截留和挪用。对经审计发现虚报瞒报有关情况、骗取专项资金的,将追回全部已拨付的专项资金,取消该单位三年内申报专项资金项目的资格,并依法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重庆出台文件采购中小微企业产品最高奖200万

3月16日,重庆市政府网站发布《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落实涉企政策促进实体经济平稳发展的意见》。该《意见》从八个方面明确了促进实体经济平稳发展的具体措施。其中包括,重庆将加大对民营企业产品的采购力度,龙头企业采购中小微企业配套产品,年累计达到一定标准的,最多可以获得不超过200万元的奖励。

8个方面促进实体经济平稳发展

重庆市政府2018年工作报告指出,重庆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仍然突出,发展质量和效益不高,经济的韧性不够,还需进一步调整结构;创新创业创造氛围不浓,创新生态有待改善,全社会研发经费支出占比还低于全国平均水平;民营经济发展活力不强,营商环境还需优化。

重庆此次出台的《意见》,就是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有效降低实体经济企业成本,优化企业发展环境,助推企业转型升级,进一步提升产业竞争力,增强经济稳定增长动力。

如何进一步落实涉企政策促进实体经济平稳发展,该《意见》从八个方面进行了细化:切实降低企业融资成本;规范金融服务收费;进一步降低企业担保抵押重组成本;切实降低企业用工成本;进一步降低企业用能用地物流成本;加大民营企业产品采购力度;鼓励民营企业股权多元化;改进政府服务。

挂牌中小企业板一次性奖励30万元

重庆市政府今年的工作报告在“对2018年政府工作的建议”部分明确提出,要完善“企业减负30条”“电气15条”等政策,清理规范涉企收费,降低用能、物流等收费,减轻实体经济负担。要落实支持中小微企业各项扶持政策,帮助解决好融资难、用工难、政策落地难等问题。

重庆市政府此次出台的《意见》,对市政府工作报告中的部署,进行了细化。其中,关于“切实降低企业融资成本”,《意见》就明确了七条具体措施。包括:引导金融机构对诚信经营、发展前景好、产品适销对路但暂时有困难的中小微企业不随意断贷和抽贷,对破产重组企业提供必要资金支持。对未执行银行业债权人委员会决议,随意断贷、抽贷的金融机构加大监管惩戒力度;支持中小微企业在区域性场外市场挂牌,对挂牌孵化板企业给予一次性奖励3万元,挂牌成长板企业给予一次性奖励25万元,挂牌中小企业板(专精特新板)企业给予一次性奖励30万元。

采购中小微企业产品最高可奖200万

今年重庆市政府工作报告在“对2018年政府工作的建议”部分还明确提出:加快完善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此次出台的《意见》中明确提出,将加大民营企业产品采购力度。推广应用《重庆市重点鼓励采购产品指导目录》《重庆市高新技术产品(服务)名单》《重庆市重点医药品种目录》,鼓励政府机关、企事业单位在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目录产品和服务。

支持制造业龙头企业通过专业分工、服务外包、订单生产、共享平台等形式,带动中小微企业进入产业链或配套体系。通过市工业和信息化专项资金,对龙头企业采购中小微企业配套产品年累计在1亿元及以上的,按不超过新增采购结算额的1%给予奖励,单个企业奖励金额不超过200万元。

4月1日起广西小微企业财务报表按季编报

为进一步支持小微企业发展,减轻纳税人负担,简化财务报表报送,广西壮族自治区地方税务局决定调整小微企业财务报表报送期间。

自2018年4月1日申报期起,符合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划分标准的小型和微型企业,以及符合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文件规定的小型微利企业,财务报表由按月编报改为按季编报。除上述小微企业外,其他纳税人的财务报表报送时间仍按原来的规定报送。

财务报表报送种类和报送期间应与金税三期系统中财务会计制度备案信息一致;申报财务报表种类和报送期间与实际不符的,请及时到主管税务机关更正财务会计制度备案信息。

浙江新一轮小微企业成长计划启动

浙江正式启动实施新一轮“小微企业新三年成长计划”,力争用3年时间,通过推进主体结构、产业结构、产品结构、增长方式、空间布局、管理方式转型,努力使浙江成为小微企业创业创新氛围最浓、体制机制最活、综合竞争力最强的省份。

根据新出台的“三年成长计划”,浙江将在全省组织实施市场主体提质行动、创新发展行动、育新扶优行动、集聚集约发展行动、外向发展行动、融资破难行动、人才保障行动、信用激励行动、专业服务行动来推进小微企业质效提升。到2020年底,争取实现小微企业总量规模更大、主体质量更好的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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